12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主任委员冯仲凯带队来到荆门,深入开展《湖北省水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委副主任委员邓长青,省人大农委委员夏卫东,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郑治军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在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继先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漳河水库渠首闸、副坝付集闸、鸡公尖大坝、陈家冲溢洪道、观音寺大坝、漳河工程历史文化主题展览馆,实地了解漳河水库工程概况、渠首水文化建设、工程建设和日常管理等情况,在东宝区九渡港河调研山区河道治理工作,到沙洋县汉江小江湖堤袁家台险段了解崩岸整治情况,详细听取相关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我市水库河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以及需要通过立法推动解决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调研组表示,这次立法调研中大家认真联系地方实际,围绕水库河道管理职责划分、项目建设、安全度汛、经费保障、队伍建设、长效管护等方面提出了很多有价值、接地气的意见建议,找准了重点难点关键点。省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纳到《湖北省水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管理条例》立法和今后工作中去,真正制定出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高质量法规,为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调研组指出,制定《湖北省水库管理条例》《湖北省河道管理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依法治水、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建设美丽湖北的迫切需要。要坚持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此次立法活动为契机,明确工作职责、健全体制机制,加快项目建设、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水库河道管护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把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水库“体检、除险、管养”三环节,实现有序化、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切实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为社会经济、生态环境和乡村振兴发展打下良好基础。要站在人与河流和谐共生的高度,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预防为主、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流域综合治理,抓实河道沿线生态环境整治,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完善河道防洪工程体系,补齐河道及堤防短板弱项,全力确保江河安澜、社会安宁、人民安康。(作者 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