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9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在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中南民族大学)召开《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荆门市城市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以下简称决定草案)立法中评估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文金到会指导,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秦飞雁主持会议。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负责人介绍了条例修改背景、决定草案基本情况及需要重点评估的问题。来自武汉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北大学、湖北经济学院、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律师事务所相关理论实务专家,对决定草案以及现行条例的其他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实效性进行了全面充分论证评估,并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决定草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专班将根据评估报告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决定草案文本,切实增强立法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确保符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规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市城管委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作者 胡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