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时间:2026-01-19 17:24:58
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8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九届十次全会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加大执行力度,增强司法效能,强化基层基础建设,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法院铁军,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荆门、法治荆门,为加快建设汉襄宜“金三角”协同发展重要节点和全省支点建设重要增长极,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荆门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