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新能源电池产业议案的决议
时间:2025-01-08 15:40:32
(2025年1月8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会议决定,将王延安等2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市新能源电池产业的议案》列入大会议案。
 
  会议认为,新能源电池产业是构建我市“4211”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拉动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发展新能源电池产业对于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我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优化企业服务,切实研究解决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提高核心竞争力,全力推动我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