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荆门市战略规划的决议
时间:2024-11-05 20:55:45
(2024年11月5日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荆门市战略规划(草案)》。会议决定批准《荆门市战略规划》。

  会议认为,《荆门市战略规划》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划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加快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重要支点城市”的目标定位,全面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省域战略规划要求,结合市情实际,对荆门发展作出全局性、综合性、长期性战略谋划,是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荆门方案,是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美好愿景的集中体现。

  会议指出,荆门是一座极具潜力、充满希望、富有成长性的城市。抓住政策叠加、区域协同等发展机遇,实施好《荆门市战略规划》,对于荆门建设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重要支点城市具有重大意义。全市各级国家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增强实施战略规划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以钉钉子精神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实施《荆门市战略规划》的总体要求,推动落实战略规划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贯通落实水安全、水环境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地质安全五类安全底线,锚定“一枢纽四基地”的功能定位,立足生产力、人口与城镇规模、基础设施、历史文化与山水城、用地五大布局,强化组织保障,细化实施路径,压实主体责任,完善考核体系,广泛凝聚推动战略规划有效实施的磅礴力量。

  会议要求,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到2035年成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重要支点城市”的发展目标,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发扬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马上落实的过硬作风,全面推动战略规划落地实施,以高水平规划引领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荆门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