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
为深入了解全市耕地保护情况,守住耕地红线,充分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安排,5月中旬,市人大城环委组织由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城环委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组成的调查组,对全市耕地保护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实地察看牌楼镇来龙村“非农化”耕地整改、子陵铺镇七桥村土地开发、罗店镇罗店村耕地提质改造、石桥驿镇伍桐村和曹武镇花台山耕地流失整改等情况,并走访了革集河沿岸的冯庙村、革集村、火山村、胡冲村,座谈听取了京山市、东宝区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耕地保护情况汇报,较为全面地了解了全市耕地保护情况。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采取系列有力措施,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市耕地保护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全市人均耕地面积居全省第1位,耕地总量居全省第3位,耕地质量平均等别居全省第4位。
(一)耕地保护机制逐步完善。出台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目标考核办法以及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等系列规范性文件,将耕地保护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离任审计,压实市县乡村四级主要负责同志耕地保护管理责任,确保耕地保护制度从决策部署源头“长牙齿”。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建立县(市、区)、镇、村三级全覆盖监管网络体系,成立全省第一支村级土地护卫队,探索耕地保护积分制管理试点,抓好耕地保护督查和土地卫片问题整改,对违法占用土地行为“零容忍”,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全市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占耕地比例低于5%,保持市级连续14年“零约谈、零问责”。
(二)耕地保护制度稳步推进。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控、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制度,全市耕地数量稳步增加。全市现有耕地742.4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627.4万亩,分别完成“三区三线”下达的724.65万亩、623.75万亩目标任务。认真落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5年来,通过原地复耕、异地“进出平衡”、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等方式,找回流失耕地22.58万亩;立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519个,新增耕地面积18.64万亩;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55个,新增水田规模10.93万亩。
(三)耕地质量快步提升。坚持耕地量质并重、用养结合,大力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以宜机化、节水化、绿色化“三大改造”为抓手,重点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448.38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60%,耕地质量提高1个等级。扎实推进补充耕地、废弃地复垦等工作,稳步推进园地、坑塘水面等图斑地块复垦为耕地,切实增加优质耕地面积。2023年,全市复耕复种887个图斑、3723.801亩具有耕地属性且具备耕种条件的撂荒耕地。其中,农户自行复耕复种3114.661亩、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经营145.06亩、引进新型经营主体代耕代种230.49亩、其它方式233.59亩。
(四)土地资源进一步合理配置。坚持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向发力,科学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合理确定用地指标。抓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印发《荆门市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工业用地和僵尸企业土地处置三年行动方案》《荆门市推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高质量规划利用管理办法》,实施县(市区)“亩产论英雄”绩效考核,推动土地利用向质量效益型转变。2023年,全市共处置批而未供土地14673亩、闲置土地4621亩,盘活低效用地24宗669亩。实施东宝西河流域、沙洋沈集等9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有效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保护意识有待加强。一是虽然国家制定出台了粮食安全保障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政策文件,但由于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社会各界对耕地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仍有发生。二是由于种植水稻、小麦等粮食农作物成本高、效益低,农民种粮积极性不高,纷纷调整种植结构,改种蔬菜、经济林果等,遏制耕地“非粮化”形势严峻。三是少数建设项目缺乏红线意识,未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申报审批制度,先占后补或只占不补的现象偶有出现。调查时个别乡镇反应高铁建设项目还存在此现象。
(二)受污染耕地监测修复还需深入。一是由于革集河高盐水问题,河流沿岸土地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出现种植条件下降现象。部分农户反应,使用革集河高盐水灌溉后,农作物不同程度出现减产或死亡情况,因此不少农户将水田改为旱田或直接弃种,影响了耕地质量和面积。二是革集河沿岸受污染耕地监测修复工作不到位,相关主管部门未对革集河沿岸耕地进行土壤监测,也未对革集河高盐水造成土地盐碱化进行风险管控和修复。
(三)耕地撂荒现象还需遏制。一是我市丘陵、山区偏多,一定数量的耕地在交通不便的坡地、山地,交通、灌溉等农业基础设施配套相对滞后,耕种难度较大,导致部分耕地被动撂荒。如东宝区栗溪镇、马良镇等地,山区偏多,部分通过流失整改找回的耕地,因质量不高,存在继续撂荒风险。二是目前我市耕地补贴是由省级财政直接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专户,并未确定到田,耕地种与不种没有监管处罚措施,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弃荒抛荒现象。
(四)耕地后备资源亟需拓展。据统计,目前我市宜耕后备资源总面积仅剩余2.51万亩。其中,宜耕草地2.44万亩,占宜耕后备资源总面积的97.22%;宜耕裸土地为697.1亩,占宜耕后备资源总面积的2.78%。全市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面临压力较大。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责任意识。一是要牢记耕地保护“国之大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决策部署要求,深刻理解耕地保护的政治意义、战略意义、时代意义,层层压实各方责任,全面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二是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结合全国土地日、国家宪法日等,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大力开展土地管理法、土地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步开展违法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干部群众耕地保护意识。
(二)探索有效途径,拓宽耕地来源。一是认真落实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要求,通过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等项目,拓宽补充耕地来源,不断储备补充耕地资源和指标。二是严格规划管控,确保“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同时针对部分流失整改找回的质量不高或者坡度较大不适宜耕种的土地,因地制宜进行调整,确保宜耕则耕,宜林则林。三是探索建立市县乡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引导农民把分散经营的土地流转给经营主体,确保宜耕土地应种尽种。研究制定撂荒土地治理奖惩措施,加大山地、坡地等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复耕复种,让撂荒土地“活”起来。
(三)加强监管执法,营造高压态势。一是积极运用遥感监测、地理国情监测、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耕地日常监测和流出整改,对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营造耕地保护的高压态势。二是完善耕地监督检查管理体制,定期对全市耕地、农产品进行定点采样检查,科学分析耕地质量、土壤环境等。采样检查发现的受污染耕地,要强化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耕地质量安全。三是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革集河高盐水问题,对沿岸耕地进行实时监测和风险评估。同时水利湖泊部门要谋划农业灌溉渠道与革集河河道分离工作,有效提高革集河沿岸耕地种植条件。